信用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金钥匙”。近年来,在省发展改革委领导下,省信用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7号),打通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率先建成全省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推动全流程嵌入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
二、推行信用综合评价,助力“管得好”
不断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功能,持续优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截至目前,完成220多万家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撑监管部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并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实施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等级低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增加监管频次,使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提升监管效率。如通过全省一体化监管系统将1.8万家跨境电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至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撑对信用等级高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融资、物流、担保等便利化服务。
下一步,省信用中心将继续坚持结果导向,全面提升信用平台网站智慧化水平,有力支撑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机制落地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信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