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经核查,河南金玉锋大健康生物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无能评审批手续,现责令项目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如对整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整改要求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1 |
河南金玉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玉锋大健康生物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在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
1.责令项目立即停止建设。2.编制节能报告,按程序和权限上报节能审查机关进行节能审查。3.项目经过有权限的节能机关审查同意后,按正常程序复工建设。 |
2022年5月30日 |
公示期:2021年9月8日-14日
联系电话:0396-2600679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