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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四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339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7

姜留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营造良好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使用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停车收费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出行充电的需求日益迫切。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署,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驻发改能源〔2017〕226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意见》(驻政〔2019〕28号)、《驻马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0〕57号)、《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驻政办〔2021〕31号)等文件,大力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市成立了驻马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驻马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指导监督,细化实施各项政策举措。

一、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及规划情况

根据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显示,我市累计建成充电站111座,总功率14.22万千瓦,充电桩1351个,居全省第5位,直流桩总量居全省第4位。目前,居民区、公共服务领域、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及景区、干线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我市布局充电场所的重要领域,根据《驻马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分领域由相关部门牵头推进,加快形成公共充电网络,以便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十四五”期间,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进入快车道。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驻政202230号)文件,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致力于解决“充电难、落地难、找桩难”的突出问题。力争 2025 年,全市累计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1.5万个以上,各县(区)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

二、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

根据《驻马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三、新能源电动汽车停车收费情况

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明确:对新能源等绿牌汽车实行停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联系单位: 驻马店市发改委

人:

联系电话: 0396-2601162

附件1.《驻马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0〕57号)

2.《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

通知》(驻政办〔2021〕31号)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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