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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政策】免证可办:河南加快推进“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
浏览次数:258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1-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四电”(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明确2022年年底前,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并做到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化领域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四电”支撑信息系统启动建设和完善,电子材料在部分行业领域实现可信应用,省辖市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四电”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支撑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并与各级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应通尽通”,“四电”在各领域应用更加广泛深入,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全面实现“免证可办”和材料“应减尽减”。

第二、三、四部分,主要是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四电”应用支撑,分别明确了电子证照系统的完善升级任务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系统的建设对接任务,旨在补齐“四电”应用信息化短板。二是加快“四电”应用普及,对照《意见》重点任务和省政府对“四电”的要求,分别细化提出了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减材料”应用、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创新融合应用等任务,旨在推动“四电”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化领域的全面应用。三是推动“四电”互通互认和安全管控,分别明确了推进“四电”标准化规范化、推广电子证照制发模式、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加强电子材料归集共享、提升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的数据质量、加强“四电”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等任务,旨在强化“四电”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通互认,同时守牢“四电”应用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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