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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美森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浏览次数:1173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30


 

 

 

 

 

 

 

 

驻发改能评2022〕99号

 

 

 

关于河南美森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原料药

生产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河南美森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节能审查的函》(驻高新政文〔2022〕1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和《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驻发改环资〔2017〕182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的内容与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2年11月29日        

 

 

 

 

 

 

 

 

 

 

 

 

 

 

 

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河南美森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驻马店市建设大道58号

邮政编码

463000

联系电话

18505925166

   

 

项目名称

河南美森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驻马店市建设大道58号

拟投产日期

2023年12月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主要耗能种类

蒸汽、天然气

年综合能耗量

标准煤)

3364.14(当量值)

项目总投资

(万元)

41000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改建£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

项目建设年产生物原料49160kg的生产线,其中,一期合成车间1主要产品为尿促性素500kg、绒促性素300kg;二期合成车间2主要产品为A环降解物5000kg、透明质酸钠5000kg、四九物5000kg、科里内酯5000kg;三期合成车间3、合成车间4主要产品为四烯雌酮5000kg、α-熊果苷1000kg、地诺前列腺素500kg、氯前列醇钠100kg、硫酸软骨素2000kg、地那维林1000kg、戈钠瑞林100kg、丙氨瑞林100kg、曲普瑞林100kg、匹莫苯丹100kg、曲洛斯坦1000kg、尿激酶5000kg、乌司他丁5000kg、尿促卵泡素10kg、硫糖肽7000kg、肝素钠300kg、缩宫素50kg。附属生产设施有有机溶媒及酸碱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配电室、综合楼。

经核算,项目年消耗电力1050.13万千瓦时,蒸汽21784.5吨,天然气1.11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3364.14吨标准煤等价值为5223.93吨标准煤。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3364.14吨标准煤,等价值为5223.93吨标准煤,计入高新区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及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方案,提升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

(五)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六)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如建设内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项目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20221129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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