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2〕97号
关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2号楼老年人生活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所呈报《驻马店关于经济开发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老年生活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开发改〔2022〕6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经济开发区老年人基础设施,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建立和完善开发区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经审核,原则同意你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老年人生活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老年人生活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文明大道与杜庄路交叉口东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3559.54平方米(折合20.339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3347平方米。其中新建2号楼老年生活用房1栋、附属配套综合活动楼及餐厅各1栋,以及配套电气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绿化、道路、硬化和地下建筑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314张。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47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开发区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
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956号、驻规地字第411701202000032、驻规建字第411701202000062。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和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行业部门要求进一步详细测算,严格按照行业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11月24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老年人生活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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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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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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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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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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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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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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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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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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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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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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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及 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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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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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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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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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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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核准
2022年11月24日 |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