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2】103号
关于调整中国药谷“超级工厂”项目(一期)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
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中国药谷“超级工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情况说明》(驻高新政文〔2022〕205号)收悉。我委原《关于中国药谷“超级工厂”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驻发改审批〔2022〕35号)文件,批复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0532.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丙类仓库、甲类仓库、甲类车间、罐区、区域动力站、环保处理设施、辅助设施以及配套道路等。同时配备建设给排水、暖通、供电、弱电、消防、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为更好的发挥项目效益,优化了项目建设内容,缩减了项目投资。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规划总建筑面积12210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甲类车间、罐区、区域动力站、环保处理设施、辅助设施以及配套道路等。同时配备建设给排水、暖通、供电、弱电、消防、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二、调整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3109.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493.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46.81万元,预备费2912.02万元,建设期利息1957.50万元。
四、原批复其他内容不变。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