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3〕49号
关于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所呈报的《关于申请审批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驻马店幼专〔2023〕115号)文已收悉。按照市政府安排,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提供综合、系统、专业的教育学习条件,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和水平,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驻马店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原则同意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建在驻马店市盘龙山北路以东、重阳大道以南、学院路以西、吴房路以北的合围区域内,占地约295亩。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要求标准进行核算,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数据和条件,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和规划许可要求建设,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进一步细化测算,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市本级教育费附加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及校自有资金解决。
五、批复的相关附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处理意见。
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用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同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此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特此批复!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