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3〕46号
关于变更驻马店市应急信息发布系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你台呈报的《关于变更驻马店市应急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驻广视字〔2023〕25号)文已收悉。按照市政府安排,为加快提升我市应急信息发布处理能力,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大局,原则同意变更驻马店市应急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应急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共分两部分,一是位于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口东南角驻马店广播电视中心院内;二是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开源大道交汇处西南部,驻马店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多功能会堂。两处均利用已完成建设的办公场所,只需进行功能化改造。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要求标准进行核算,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数据和条件,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和规划许可要求建设,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进一步细化测算,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投资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关于建设驻马店市应急信息发布系统项目请示》处理意见。
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用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同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此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原《关于驻马店市应急信息发布提质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驻发改审批〔2023〕37号)自行废止。
特此批复!
2023年10月9日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