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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76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9

驻发改办〔2023〕96               签发人:杨  

                               办理结果: B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答复

 

殷海燕委员:

提出的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的增长,我市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步伐不断。2022年,驻马店地区共新增10千伏配电变压器1429台,新增容量21.55万千伏安。截至2022年底,共有10千伏配电变压器40828台,容量945.42万千伏安。其中用电高峰期时:负载率在80%及以上的1510台,仅占比3.7%;负载率在30%及以下的11140台,占比27.3%,配电台区可满足农村用电需求且部分地区容量盈余。

当前,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发展迅猛,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工作对电力系统稳定性提出了更好要求。为规范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项目备案并网管理、安全监管、风险防范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备案并网环境。各地应在确保群众知情自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备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备案审批。同时各地供电公司要做好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提前规划布局,加强电网升级改造。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我市新蔡县列入河南省66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按照国家能源局“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五不原则”,其他各县也在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对于不新增用地、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限申报规模。对于6兆瓦以下的屋顶分布式(含户用光伏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自行建设,由电网企业无条件保障并网,为乡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市自2021年起,全面启动了县域城乡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行动,其中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是重要发力点。截至目前,全市光伏发电装机213.97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69.47万千瓦,占比达79%。2023年,我市将持续加大农网升级改造力度,力争新增完成420个农村配电台区升级改造,优化10千伏配电变压器布点,满足新增负荷及电源接入需求。同时,统筹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和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建设,力争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30万千瓦以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 6月27日

 

 

 

 

 

联系单位: 驻马店市发改委

人:   

联系电话: 0396-26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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