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我们对确山县三家岩棉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确山县岩棉企业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1 |
驻马店市恒科建材有限公司 |
驻马店恒科建材保温材料、路面材料研发销售项目在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
1.责令项目立即停工整顿。2.按《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规定,编制节能报告,按程序和权限上报节能审查机关进行节能审查。3.项目经过有权限的节能机关审查同意后,按正常程序复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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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六岩新能源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90000吨岩棉生产线项目在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建成投产,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
1.责令项目立即停产整改。2.按规定实施能源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任务措施等。方案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严格按要求实施整改。3.完成整改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形成能效对标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通知复产,并纳入日常节能监察。4.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报市政府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2022年6月30日前 |
3 |
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节能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 |
1.抓紧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2.加快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确保能源消费统计真实、完整。3.及时对员工进行节能教育和节能技术培训,强化员工节能意识。 |
2022年3月31日前 |
公示期:2022年1月11日-17日
联系电话:0396-2600679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