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提到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奖惩、创新示范创建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迈出更大步伐。充分发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特色优势,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努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认真开展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根据年度任务细化年度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实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督察)等多种考核方式,推进考核与党委政府督查、党委巡视巡察、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优化营商环境督察等有效衔接。
《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提到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
推进考核与其他监督有效衔接,将党委政府督查、党委巡视巡察、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优化营商环境督察等重要督察活动中发现的法治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评判考核对象工作的参考。
考核结果抄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创建、营商环境评价等项目相关内容的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