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扩大有效投资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高效有序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经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审核通过,最终形成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成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专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3个部分。
(一)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由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的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新基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跨县区、跨部门、跨领域沟通衔接和工作调度,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扩大重大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投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成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专班
协调推进机制下设铁路机场、公路水运、能源、水利、市政、新基建、用地保障7个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协调推进机制议定事项,按职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包括月调度制度、台账周报制度、要素保障制度、核查通报制度四项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加快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