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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515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6


 

关于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建〔202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建设完善驻马店市城市路网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原则同意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西起文明大道,东至乐山大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新建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道路为东西向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30米,西起文明大道,东至乐山大道,道路全长558.31米;具体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电力、电信、绿化、路灯照明、公交站台、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925.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09.80万元,其他费用318.18万元,预备费312.80万元,征地拆迁费54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驻马店市政府财政资金。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法规规定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抓紧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1700202300001号)、驻马店市工程咨询中心《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编号:2022KY-015)、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经纬豫评估〔2022〕161号)。

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 2月2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古槐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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