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向基层延伸,让社会、媒体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确保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按照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0号),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资金113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资金直接分配到县。
三、资金结构
本次提前下达资金为中央资金,共计1130万元,其中下达正阳县372万元、确山县376万元、汝南县382万元。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别 |
金额(中央资金) |
合计 |
1130 |
正阳县 |
372 |
确山县 |
376 |
汝南县 |
382 |
五、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96--2601133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