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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365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4


 

 

 

 

驻发改审批2023〕11号 

 

关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驻开发改〔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保障居民用气安全,原则同意建设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单位为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生园家属院、市检察院家属院、显达花园、液化加气站家属院等51个小区内外。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对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生园家属院、市检察院家属院等51个现状小区内外的老化燃气管道及老化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拆除老化燃气管道84473.8米,拆除阀门19368个、燃气表8939块、燃气表箱1490台;改造埋地塑料燃气管道12883.4米,采用管径De40-De110不等PE100塑料管;改造小区内钢管或镀锌钢管燃气管23128.7米,管径DN25-DN100不等;改造燃气管道沿线法兰90个、阀门639个、阀门井16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7440.5平方米;加装燃气自闭阀门共计8939个,改造小区内燃气调压箱共计49个。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5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2万元,预备费用30.1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投资和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法规规定媒体上发布, 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抓紧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

七、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复函》(驻开自然资函〔2023〕2号)、河南禾利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经纬豫评估〔2023〕15号)。

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2月13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3213      

 

 

 

 

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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