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23〕382号)精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印发了《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省对抓好民间投资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相继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23〕382号)精神,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专家征求意见会、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待审稿。并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形成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
二、总体框架及内容
《通知》共包括5个部分、23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强化民间投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开展降低民间资本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负担专项行动;三是持续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四是进一步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模式;五是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
(二)推进民间投资项目实施。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力度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三是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四是协调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五是切实做好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六是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存量资产盘活。
(三)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推动民间投资资本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二是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现代农业;三是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创平台建设;四是支持参与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五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四)支持民间资本投融资。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牵引作用;二是推动完善融资担保配套机制;三是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四是畅通民间投融资渠道。
(五)做优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三是深化政企守信践诺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