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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241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9

驻发改办〔2023〕95               签发人:杨  

                               办理结果: B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李季、史慧委员:

提出的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初期是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高峰期,我委按照省工作部署,组织各县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光照资源和农村荒地、荒坡等,以村级小电站建设为主要形式开展光伏精准扶贫,全市光伏扶贫建设工作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我市现有存量光伏扶贫村级小电站1127座,装机规模达33.67万千瓦;集中式扶贫电站2座,装机规模达2.599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我市新蔡县列入河南省66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按照国家能源局“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五原则”,其他各县也在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

我市鼓励工商业企业利用屋顶资源建设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根据《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不新增用地、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限申报规模。其中6兆瓦以下的(含户用光伏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自行建设,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对6兆瓦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储备库—前期库—建设库”三级管理,经省发改委组织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对并网时序和条件进行论证通过后核定规模纳入年度开发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市自2021年起,全面启动了县域城乡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行动,其中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是重要发力点。截至目前,全市光伏发电装机213.97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69.47万千瓦,占比达79%。

近日,为规范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加强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管理及安全监管、风险防范重点任务。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协调力度,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发复合型光伏充电站,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建设,提高全市高清洁能源发展水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 驻马店市发改委

人:   

联系电话: 0396-26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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