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原河南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09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驻马店殡葬改革的实际,考虑到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广大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既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又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本着保本经营的原则,我委联合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现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规范我市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驻发改收费〔2006〕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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