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环资〔2021〕227号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发改局、高新区招商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按照《河南省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豫发改办环资〔2021〕56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驻马店市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
2021年8月4日
驻发改环资(2021)227号.doc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