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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人大四届七次会议8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319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9

驻发改办〔2021175                   签发人:  伟

 

办理结果:B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李全喜代表:

提出的关于“减免项目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政策性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省基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多种形式,下达我市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计划,2020年,国家共下达我市中央预算内资金17.88亿元,省财政资金2.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14.84亿元,有力的支持了我市项目建设,各县区建设实施了一大批农林水利、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民生项目,对加快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其中:2020年安排西平县18个项目,总投资11.26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3.18亿元、省财政资金0.14亿元,需要西平县配套资金7.94亿元;安排专项债券项目9个,总投资31.6亿元,安排债券资金6.96亿元,需西平县财政配套24.6亿元。相比其他县区,西平县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主要原因是国家、省下达的各类资金属于政策性补助性资金,根据项目类型、市县情况等下达一定比例补助资金,其他资金需要配套解决。按照国家规定,在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之前,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时对国定、省定贫困县补助标准较高,可达85%以上,只需县财政配套15%左右,因西平县不属于国定、省定贫困县,国家在安排补助资金时比例只有50%左右,因此,造成需县财政配套资金数额较大。

今年以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地方的资金补助力度,需要县区自筹和配套的比例逐步降低,如今年下达西平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占比达90%左右,其他项目的补助比例也有所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汇报沟通,争取得到国家、省更大的支持和帮助。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代爱华

联系电话:2601187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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