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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浏览次数:467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8

 

 

 

 

驻发改审批2022〕60号

 

 

 

关于对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阳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核定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正发改〔2022〕37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积极推进后勤规范化管理,改善学生居住条件。经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将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

每标间按8人核定每生每学期每床位220元。

二、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跨学期收取,对贫困生学校应给予适当优惠。

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2022年85日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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