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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一期项目—中原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417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5

 

 

驻发改审批2022〕63号

 

 

 

关于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一期项目—中原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河南豫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原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豫信农发〔202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备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园区路网系统,原则同意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原大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规划区域内,属于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子项目。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规划建设1条市政道路,为中原大道(棠溪大道-金玉峰北边界)段,道路全长0.82千米,红线宽度60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其他主要附属工程等。项目建设期18个月。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984.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37.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36.81万元,预备费765.98万元,建设期利息643.7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配套和PPP项目融资解决。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法规规定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抓紧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驻自规用字第41170020220008号)、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原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原大道、汝宁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大成评估〔2022〕1059号)。

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85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原大道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285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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