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办〔2021〕159号 签发人:罗宇威
办理结果:C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蒋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将信阳明港机场更名为信阳驻马店机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机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情况:信阳明港机场原为确山县李新店军用机场,这是大家一般的称谓,机场原属空军,军方正式名称为“空军明港机场”。国家为支持民用航空事业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军民融合的政策。早在2008年,省政府召开了包括信阳、驻马店两市主要领导参加的省长办公会,在此次会议上,驻马店市明确表态:给予除资金以外的大力配合,会议也明确了机场项目由信阳市政府主抓。
机场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支线机场更是如此。驻马店市委、市政府根据当时我市实际情况,建议由信阳市单独规划建设李新店机场并开展前期手续申报。
于是,信阳市政府开始谋划李新店军用机场改扩建为军民两用机场工作并着手实施。
信阳市政府于2009年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该机场前期准备和项目申报、审批工作。2011年9月获得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完成立项。201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批复了项目可研报告;2014年12月,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信阳市政府批复了明港机场总体规划。2015年6月,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批复了信阳明港机场初步设计及总概算;2015年11月11日,明港机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明港机场总投资3.56亿元,场外配套设施投资2亿元,除上级补助外,全部由信阳市政府投资。
经过三年建设,2018年5月4日,明港机场通过模拟机验证飞行,9月19日获得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颁发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10月28日正式通航。
二、关于机场命名问题
1.机场名称的历史来源
信阳明港机场的立项最早来源于《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起初定义是豫南地区新建支线机场。在2008年省政府主持召开的包括信阳、驻马店两市主要领导参加的省长办公会上,明确了机场项目由信阳市政府主抓,驻马店明确表态:给予除资金以外的大力配合。
机场原属空军,军方正式名称为“空军明港机场”,在此后的一系列前期工作中,承袭了空军叫法,一直称为“信阳明港机场”。此称谓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立项批复,国家发改委、解放军总参谋部可研批复以及河南省政府、信阳市政府与军方有关部门签订的一系列军地协议中都沿用这个名称。特别是在2013年由原济南空军司令员签署的军地协议中单独列出一条:机场建成启用后,对外名称为“河南信阳明港机场”。
2.机场命名依据和审批手续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39CA-R1)第三章“民用机场的名称管理”第三十八条规定,“运输机场名称应当由机场所在地城市(或地、州)名称后缀机场所在地具体地点名称组成”,由于该机场为军民两用,名称沿用了空军对其的命名,信阳市在该机场前期手续申请、审批过程中遂将项目名称申请为“信阳明港机场”。
民用机场的正式命名要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确定。这一手续在2017年机场通航前即办理完成,且批复文件上明确:信阳机场命名为“信阳明港机场”,英文名为“XINYANG MINGGANG AIR-PORT”并在民航局备案,在有关文件资料图纸及其他出版物均以此名称为准。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