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办〔2021〕171号 签发人:杨 正
办理结果:A
关于对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驻马店市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6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运强委员、夏卫刚委员、徐琳委员、任秀中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驻马店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6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积极拓展信用评价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失信行为,修复信用信息,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础支撑全面提升。我市于2017年7月建成了“一中心、两体系、一网站”的驻马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现已实现与“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互联互通,并完善了信用报告打印和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建立数据全链条治理体系和数据全过程安全管控体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显著跃升。截止目前,我市平台数据对接范围已覆盖10个县区及市级联建单位共56家,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4.5亿余条,共享数量位居全省第二,累计向各地各部门共享失信被执行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17.8万余条,“信用中国(驻马店)”累计接受社会查询9.2万余次,信用报告下载1082份,切实筑牢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与市电子政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从而与相关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实现了互联互通。
二、加强联合奖惩,发挥信用威力。我市建立了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建立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2017年以来我市共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九期,涉及2020家,其中“红榜”1351家,“黑榜”669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对其采取限制措施进行联合惩戒。我市结合各单位权责清单,梳理出台了《驻马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并向省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报送联合奖惩案例14000余例。目前我市已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到市电子政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开展信用查询、奖惩实施、结果反馈等全流程联合奖惩,真正做到让“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三、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收集房地产、房屋中介、运输、商贸、旅游、酒店、律师事务所、信用服务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签署的信用承诺书27.2万余份,及时在“信用驻马店”网站公开,并推送到“信用河南”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企业注册事前承诺制,增强各交易主体诚信交易意识。2017年以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已逐步从传统的纸质化现场交易改革为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在交易主体电子化数字证书CA认证过程中,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申请电子交易前,必须提供《诚信承诺书》,告知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同时告知其失信违约惩戒成本,将其作为监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
四、培育和引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修复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我市提升城市信用水平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市于2020年12月1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各机构申请、审核等程序,公示了第一批十余家信用服务机构。利用我市信用信息平台,与信用服务机构先进的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有机结合,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营销、准入反欺诈信用评级等一系列信用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包括贷前审核、监控、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为完善、规范我市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工作,引导失信主体及时修正自己的失信行为,2021年度我市举办3场信用修复培训会,共培训单位90余家,审核修复失信记录1713次。通过培训普及了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信用修复相关知识,引导企业及时修正失信行为,依法履行社会诚信义务。
五、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我市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招拍挂、家政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驻发改财贸〔2015〕616号);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推行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金融工作局出台了《关于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应用信用报告制度》等相关文件。同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评价指标模型,对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四类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推动各部门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相结合,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并依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力争2021年底,15个以上行业领域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全面工作,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突出创新应用,坚持示范带动、重点发力、全面推进,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着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助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打造良好信用环境,希望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支持。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发改委
联 系 人:蒋威伟
联系电话:2601193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