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营商环境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审批结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审批结果
关于驻马店市中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浏览次数:555 投稿:发改委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7

 

驻发改审批〔20223

 

关于驻马店市中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项目

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所呈报关于呈报驻马店市中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驻〔2022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驻马店市中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中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解放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东南(原日报社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新增移交业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 4544 ㎡,对该项目改造面积4544

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建筑地上五层,局部四层进行改造。其中一二层为教室、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学生值班室等,建筑面积 2000 ㎡四层为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2000 ㎡,五层为教研室、档案室、报告厅等教学用房建筑面积 544 ㎡。配套电气系统、安防、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围墙、大门、地面硬化、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5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

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驻市国用(集96)字第0563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39号;资产移交协议。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和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行业部门要求进一步详细测算,严格按照行业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早日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117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设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2022117日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7日印发

顶部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C)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56号市行政新区6号楼 邮编:463000
豫ICP备13022868号-6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9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