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3〕30号
关于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新建教学楼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所呈报《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呈报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教规财〔2023〕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向往,改善办学条件,经审核,原则同意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驻马店市乐山路南段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拆除原有4层教学楼1栋,砖混结构,拆除面积2350㎡;新建4层教学楼1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建筑面积3670㎡。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教育附加费。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
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豫(2023)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2237号、豫(2023)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2238号、市教育局《关于呈报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长签批意见(2023年2月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文电处理签)、2023年3月1日市财政局来文办理笺。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和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环保等行业部门要求进一步详细测算,严格按照行业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4月25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南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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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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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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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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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41 |
建安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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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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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6 |
主要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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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17.4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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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35.3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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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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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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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核准
2023年4月25日 |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