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办〔2024〕59号 签发人:杨 正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
马庆阳、张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型储能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市新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储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政策体系
我委牵头制定了《驻马店储能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关于加快驻马店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市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150万千瓦”的目标。
(二)存量新能源配储市场现状
截至2023年底,驻马店市风电装机110.43千瓦,太阳能装机272.15万千瓦,生物质装机23.5万千瓦。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407.57万千瓦,同比增长27.73%,占驻马店地区电源总装机量的64.4%。按照《驻马店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功率的15%、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驻马店市存量新能源配储市场规模约为600MW。
(三)储能项目开发现状
1.存量项目。截至2023年底,驻马店共有电源侧项目3个,总装机规模5MW/10MWh。其中已建成并网2个,分别为西平柏永风电场配建储能项目2MW/4MWh、西平柏泽风电场配建储能项目2MW/4MWh。在建项目1个,为西平县汇能风电场配建储能项目1MW/2MWh。拟建电网侧项目4个,总装机规模400MW/1000MWh。分别为华能驿城区抽水压缩空气复合100MW/400MWh储能项目、三峡鹏辉汝南独立共享100MW/200MWh储能项目、平煤神马集团驻马店市高新区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国网上蔡生物发电有限公司100MW/200MWh储能项目。其中,华能驿城区、三峡鹏辉汝南、平煤神马等300MW储能项目入选省级储能示范项目。用户侧项目3个,总装机规模8MW/16MWh。其中建成未并网项目1个,为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3MW/6MWh储能项目;规划建设项目2个,分别为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3MW/6MWh储能项目、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2MW/4MWh储能项目。
2.洽谈项目。针对存量风光电新能源资源,积极对接意向配储项目6个,总装机规模2000MWh。分别为电投(正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河南省鹏辉电源公司正阳县润辉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驿城区鸿禄200MW/400MWh新型储能项目、新蔡县300MW/600MWh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储能项目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驻马店驿城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平舆县200MWh储能电站项目。
3.谋划项目。利用河南省政策支持,积极谋划基地开发配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13个(已上报省能源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分别为国能驻马店“风光火储零碳”综合能源基地项目;驻马店市新型储能产业基地项目;华电、中车智能制造零碳产业园暨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建设项目;蓝天燃气智慧燃气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驻马店市电氢氨醇项目;驻马店鸿禄200MW/400MWh新型储能项目;正阳县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正阳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正阳县食品加工产业园低碳园区项目;华润电力正阳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驻马店农产品加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驻马店上蔡县邵店镇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华润电力泌阳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二、我市储能市场开发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现有政策对存量新能源项目配储以引导鼓励为主,不作强制要求,我市存量新能源项目理论上的600MW储能需求难以转化成为有效市场,储能盈利达不到预期,企业投资积极性受限且观望情绪较高。
二是目前仅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储能设施建设、储能电站参与电力服务市场等进行奖补,市级缺少配套奖补政策,对储能市场发展的支持与引导力度较弱。
三是目前电化学储能(锂电池储能)前期投资高、回本周期长,再加上收益不够稳定,工商业用户自建或租赁储能电站的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支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家、省级层面相关政策以及广东省、浙江省等储能产业发展较好省份政策文件,细化本地扶持措施,如增加市级配套奖补资金、免收用户侧储能电站用电容量电费等,持续健全本市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完善储能电站消防、安全、并网验收等相关标准,推动储能产业规范发展。
(二)谋划拓展储能设施。坚持以谋划电源侧、电网侧大型储能项目为主,推广工商业用户侧储能为辅,一是积极引导存量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设施;二是聚焦调峰调频困难或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正阳县、新蔡县等大电网关键节点规划规划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等新型储能设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三是重点发展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的独立储能电站。
(三)加强本地市场管理。结合驻马店市实际,与供电公司对接建立健全储能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储能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制度、独立储能容量共享租赁制度、储能项目调峰调频制度等,落实峰谷电价及储能项目验收奖励政策,确保全市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储能项目管理。健全项目投资建设、并网调度、运行考核、价格形成等方面的配套机制,强化储能项目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工作月调度机制,要求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建设,做好资源要素保障,优化施工营商环境,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按照承诺日期建成投产。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清理和废止长时间未开工的项目,着力避免和解决储能项目“建而不用”、“建而不调”等问题。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发改委
联 系 人:秦 峰
联系电话:0396-2601162
2024年5月13日